關于調控我市“五一”期間物價工作的通知
各相關經營主體:
為維護市場秩序,規范價格行為和經營活動,促進假日經濟發展,提升我市整體形象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、《湖南省價格監督管理條例》等文件規定,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強化守法經營
一是各賓館酒店、旅店民宿“五一”期間漲價幅度不得超過50%。二是經營服務主體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,價格公示要真實準確、標識醒目;三是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,要嚴格執行定價標準;四是實行市場調節價的,要按照有關規定合理制定價格標準,不得價外加價、虛假優惠、誤導性價格標示,不得以隱瞞或者欺詐、虛假誘導等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服務,不得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不得相互串通、操縱市場價格;五是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訂房間和餐飲服務,在訂單生效后經營主體不得單方面無故取消訂單,不得在提供服務時擅自提高價格或在服務完成后加收未標明的費用。
二、加強監管監測
發改、商務、文旅廣體、市場監管等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能職責,全面加強假日期間消費市場經營價格監督檢查,要提前組織相關經營主體召開吹風會、告誡會,對不按規定明碼標價、不執行價格政策、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,依法依規嚴肅處理。
三、暢通舉報渠道
發改、商務、文旅廣體、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做好節日期間值班值守,各部門要密切協同配合,及時受理處置價格和旅游市場舉報投訴,共同營造節日期間良好市場環境。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相關經營主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,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“12315”和“12345”進行投訴舉報。
醴陵市發展和改革局
醴陵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
醴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3年4月27日